[ 回重要推行政策 ]
[ 回法規資源 ]
[ 檔案下載: ]
|
| 臺北市各級學校資賦優異教育方案 |
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89 年 8 月 3 日第 8928 次局務會議通過
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95 年 11 月 2 日北市教特字第 09538449600 號函修正
|
| 一、 |
依 據: (一)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辦法。 (二)臺北市資賦優異教育白皮書。
|
| 二、 |
目 的:
(一)建立並落實多元智能、多元價值及多元明星的教育理念,重視全人教育,培育多元人才。
(二)全面提供資優生發展潛能的教育機會,使臺北市資優教育之推展更精緻、更普遍。
(三)因應資優學生需求,規劃各校適用的資優教育計畫,締造良好的資優教育環境。
(四)設計多元、開放、彈性的資優課程與活動,進行因材施教的資優教育。
(五)全面推廣資優教育的精神與理念,發展資優教育的教材與教法,提昇教師資優教育的專業素養。
|
| 三、 |
對象:
(一)本市各級學校資賦優異學生,包含特殊教育法第四條所列一般智能、學術性向、藝術才能、創造能力、領導能力及其他特殊才能等六類資賦優異學生。
(二)本市各級學校具多元發展潛能之學生。
(三)本市各幼稚園幼兒。
|
| 四、 |
組織:
(一)各校(園)由「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」規劃推動資優教育。
(二)各校(園)得依活動性質成立任務編組之執行小組。
|
| 五、 |
師資:
(一)師資來源-各校相關教師及家長、跨校相關教師及家長、傑出校友、專家學者、社區及企業團體等人力資源。
(二)專業成長-各校應鼓勵教師參加各項資優教育專業成長課程或研習活動,並藉由學校各科教學研究會、各科教師相關成長活動及網際網路資源等,溝通資優教育理念,分享資優教材、教法及活動,促進教師專業成長。
|
| 六、 |
甄選:依活動性質並參照相關規定,各校訂定甄選標準及方式。
|
| 七、 |
方式:各校可以校內、校際、與學術單位、與社區或企業界結合、與校內各項教學融合等方法進行,並依據學生之能力、興趣、特質、需求等,會同相關教師、家長及人力資源,共同選擇適當的方式,擬定實施計畫,進行資優教育活動。茲列舉參考方式如下:
(一)個別輔導-依據學生個別需求,設計相關學習輔導活動。
(二)良師典範-由指導教師、典範人士或專業師傅,引導學生個別學習,發展潛能。
(三)專題研究-指導學生進行個別或小組專題研究,培養學生研究的能力。
(四)遠距教學-運用網路資源,架設相關網頁,進行資優教育之溝通、交流、分享與教學…等。
(五)充實課程-設計各種充實課程,發展多元智能,如主題教學、專題演講、選修課程、研習討論、實作演練、建教合作…等課程。
(六)抽離課程-於正課時間抽離至資源教室,進行該科進度之加深加廣之學習,惟此種方式僅限用於已核定之資優資源班。
(七)集中編班-將資賦優異學生集中編成一班,設計共同課程,惟此種方式僅限用於已核定之資優班。
(八)競試比賽-舉辦或參加相關競試或比賽活動,如數學競試、英語能力競試、藝能競賽、技能競賽、技士證照及檢定、創意設計比賽…等活動。
(九)社團活動-開設符合資優生需求之團體活動、聯課活動或社團活動,如藝術才能、領導才能、創造發明、科學研究…等社團。
(十)參訪活動-辦理校外參觀訪問教學活動,開拓認知領域,發展多元智能,培養關懷社會的情操。
(十一)觀摩交流-辦理校內、校際、國際…等各種觀摩或交流活動。
(十二)發表活動-舉辦各類教學成果發表活動,或配合節慶、主題舉辦相關展演活動,如資優教育教學成果發表會、音樂資優班巡迴演奏會…等。
(十三)假日營隊-辦理週末假日主題營,或寒暑假冬夏令營。
(十四)縮短年限-依據「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」及「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參考範例」,實施免修課程、逐科加速、逐科跳級、各科同時加速、全部學科跳級、提早選修課程等。
(十五)生涯輔導-依據學生性向、興趣等,協助學生選擇適當的升學方向及管道,並提供必要的升學或就業輔導。
(十六)宣導活動-運用文宣、專欄、演講、分享、研討…等方式,宣導資優教育理念。
(十七)服務學習-參與校內或社區之服務性活動,以建立學生積極服務的人生觀,如愛心小老師、活動義工、環境佈置…等。
(十八)其 它-其它適於發展資優潛能之可行方式。
|
| 八、 |
經費:
(一)由資優生家長自行付費為原則。
(二)商請各校家長會、社區或社會相關團體贊助。
(三)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。
|
| 九、 |
獎勵:本局將督導、協助並評量各校實施之資賦優異教育,其優良者將給予適當之獎勵。
|
| 十、 |
本方案如有未盡事宜,依相關規定辦理。
|
|
|
[ 回頂端 ]
[ 回重要推行政策 ]
[ 回法規資源 ]
[ 檔案下載: ]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