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九十三年度國中學生科學創意競賽活動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
(一)臺北市資優教育白皮書
(二)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九十三年度工作計畫
二、目的
(一)培養學生能高層次思考,並增進問題解決的能力
(二)鼓勵學生能發揮創造力,並提升科學研究之興趣。
(三)提供學生互相觀摩、彼此學習的交流機會。
三、辦理單位
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承辦單位: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
臺北市立蘭雅國中
四、活動主題
魔幻電力秀
五、活動日期
93 年 12 月 4 日(六)
六、活動地點
臺北市立蘭雅國中
七、參加對象
臺北市公私立國中八年級學生,採團體競賽方式(每隊 2 人),每校可推薦正取一隊,備取兩隊,原則上每校錄取一隊,遇有缺額,主辦單位視情況由備取名單中公開抽籤,共錄取 90 隊,至額滿為止。
八、活動內容
詳見附件一
九、報名方式
十、獎勵方式
(一)參賽證書:各隊完整參與競賽活動者,每人頒發參賽證書乙張。
(二)競賽獎項:
1.競賽獎
一等獎一隊,頒發每隊獎金伍仟元整(現金),每人獎狀乙紙
二等獎至多三隊,頒發每隊獎金貳仟元整(現金),每人獎狀乙紙
三等獎至多五隊,頒發每隊獎金壹仟元整(現金),每人獎狀乙紙
2.造型獎
評為最佳造型獎至多六隊,頒發每隊獎金壹仟元整(現金),每人獎狀乙紙。
十一、競賽成品所有權
本次競賽得獎作品永久所有權屬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所有,得獎者不得有異議。
十二、經費
本計畫陳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備,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三年度相關經費項下支應。
十三、
承辦本活動有功之工作人員於活動結束後,報請教育局敘獎。
十四、
本實施計畫陳報教育局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