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資優中心首頁
 
略過巡覽連結
科學創意競賽
96 年度展開 96 年度
95 年度展開 95 年度
94 年度展開 94 年度
93 年度展開 93 年度
目前瀏覽位置: 略過巡覽連結科學創意競賽 > 96 年度 > 國小組 > 實施計畫
 
臺北市 96 學年度國民小學科學創意競賽活動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
(一)臺北市資優教育白皮書
(二)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96年度工作計畫
(三)96年9月29日北市教特字第09637586300號函
二、目的
(一)培養學生深入思考,增進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(二)鼓勵學生發揮創造力,提升科學研究之興趣。
(三)提供學生互相觀摩,彼此學習的交流機會。
三、辦理單位
(一)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(二)承辦單位:臺北市大同區太平國民小學
(三)協辦單位: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
四、活動主題:「科學IN創意 競速飆未來」
(一)雙翼反轉飛行器
(二)機戰魔力氣墊船
五、活動日期
96年11月18日(星期日)及12月9日(星期日)
六、活動地點
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(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)。
七、參加對象
(一)現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國小五年級學生,採團體競賽方式(每隊2人),每校可推薦正取一隊,備取兩隊,原則上每校錄取一隊,遇有缺額,承辦單位視情況由備取名單中遞補,共錄取100隊,額滿為止。
(二)若報名學校過多,依本校收件順序及學生於所屬學校報名順序依序錄取。
八、活動方式與流程
(一)活動方式:本活動分兩階段進行,第一階段為「科學研習營」,第二階段為「創意競賽」,茲說明如下。
  1.科學研習營
   (1)為深化學科知識之運用,在競賽活動之前先辦理科學研習;
      選手必須全程參加科學研習,始取得創意競賽之參賽資格。
   (2)研習內容為競賽項目「雙翼反轉飛行器」及「機戰魔力氣墊船」之實作;
      研習營所需使用之材料及器材,由承辦單位提供。
   (3)各隊須完成科學研習課程,並繳交「科學研習營研習心得回饋單(一)、(二)」(如附件三);
      回饋單須於96年12月3日前以電子檔逕自上傳至承辦單位太平國小網站(詳細上傳方式將於研習營中說明)。
   (4)大會裁判將依據各隊繳交之「科學研習營研習心得回饋單(一)、(二)」加以評分,
      擇最優6隊,頒給最佳研究精神獎。
  2.創意競賽
   (1)創意競賽採現場製作,當日競賽方式進行;競賽當日所需之材料由承辦單位提供乙份,
      參賽選手所使用之器材須符合競賽規定。
   (2)活動流程包含:作品的機件設計、造型設計、材料選擇、製作、比賽等。
      參賽隊伍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運用其在研習營中所學得之相關知識,發揮其問題解決能力、
      創造力與團隊合作能力,完成「雙翼反轉飛行器」及「機戰魔力氣墊船」。
   (3)創意競賽規則、項目及內容說明,詳見附件五~六。
  3.最佳人氣隊伍選拔
    競賽進行中,將由參賽選手互相投票選拔出最佳人氣隊伍6隊,詳見附件六。
(二)活動流程:詳見附件一。
(三)科學創意競賽之內容細節,詳見下列網站之公告
   1.臺北市太平國民小學網站 (http://www.tpes.tp.edu.tw)
   2.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網站 (http://www.ntsec.gov.tw)
九、報名方式
(一)報名方式:請各校業務承辦人將填妥之報名表(如附件二),於96年10月15日(一)前免備文以聯絡箱062逕送臺北市太平國小。
(二)錄取公告:錄取名單將於96年10月22日(一)前公告於下列網站,並同時以聯絡箱送交參賽學生錄取通知。
   1.臺北市太平國民小學網站 (http://www.tpes.tp.edu.tw)
   2.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網站 (http://www.ntsec.gov.tw)
十、獎勵方式
(一)參賽紀念品:各隊全程參與科學研習營及創意競賽活動,並繳交「參賽心得回饋單」者(以小隊為單位,詳見附件四),每人頒發參賽紀念品乙份。
(二)創意競賽獎項:單項競賽依積分排名分別選出前6名。
  1.雙翼反轉飛行器
   一等獎:競賽第一名隊伍,頒發圖書禮券參仟伍佰元整,每人獎狀乙紙。
   二等獎:競賽第二名隊伍,頒發圖書禮券貳仟伍佰元整,每人獎狀乙紙。
   三等獎:競賽第三名隊伍,頒發圖書禮券壹仟伍佰元整,每人獎狀乙紙。
   佳作獎:競賽第四至六名隊伍,每隊頒發圖書禮券伍佰元整,每人獎狀乙紙。
  2.機戰魔力氣墊船
   一等獎:競賽第一名隊伍,頒發圖書禮券參仟伍佰元整,每人獎狀乙紙。
   二等獎:競賽第二名隊伍,頒發圖書禮券貳仟伍佰元整,每人獎狀乙紙。
   三等獎:競賽第三名隊伍,頒發圖書禮券壹仟伍佰元整,每人獎狀乙紙。
   佳作獎:競賽第四至六名隊伍,每隊頒發圖書禮券伍佰元整,每人獎狀乙紙。
  3.最佳研究精神獎6隊,每隊頒發圖書禮券壹仟元整,每人獎狀乙紙。
  4.最佳人氣獎6隊,每隊頒發圖書禮券伍佰元整。
十一、競賽成品所有權及展出事宜
(一)本競賽得獎作品之永久所有權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有,得獎者不得有異議。
(二)得獎作品於競賽後將在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展出一個月。
十二、活動經費
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6年度相關經費項下支應。
十三、
本計畫辦理有功人員,得依教育局相關規定予以敘獎鼓勵。
十四、
本計畫經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實施,其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