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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96年度高中職學生科學創意競賽活動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
一、臺北市資優教育白皮書修訂版
二、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96年度工作計畫
三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6.1.4 北市教特字第09630455900號函
貳、目的
一、培養學生高層次思考,增進問題解決的能力。
二、鼓勵學生發揮創造力,提升科學研究之興趣。
三、提供學生互相觀摩、彼此學習的交流機會。
參、辦理單位
一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二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
      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
肆、活動主題
「環保車競技場」
伍、活動日期
一、賽前研習:96年11月6日(星期二),14:00~16:30
  地 點: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學生活動中心
二、比賽日期:96年12月1日(星期六),08:00~17:00(主辦單位提供午餐)
  地 點: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學生活動中心
陸、參加對象
一、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,每校薦派1-2隊,採團體競賽方式,每隊2-4人,預定錄取最多40隊。
二、以各報名學校至少錄取一隊為原則,如有餘額則由各校薦派之第2隊遞補。若有超額,由主辦單位公開抽籤決定之。
三、錄取隊伍的所有學生與指導教師,均需參加賽前研習,請各校准予錄取學生及教師公假參與。
柒、報名方式
一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96年10月31日(星期三)止,請填妥報名表(如附件一)以聯絡箱(239)逕送大直高中設備組,
       聯絡人:曹益華老師,聯絡電話:(02)25334017轉315。
二、錄取公告:96年11月2日(星期五)公告於
  (一)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站之「最新消息」,網址 http://trcgt.ck.tp.edu.tw/
  (二)大直高中網站,網址 http://resource.dcsh.tp.edu.tw/96sc/
捌、活動內容
本活動分為四個關卡,第一關為「御風而行」,第二關為「迴力車」,第三關為「磁動停車場」,第四關為「圓滿成功」,所有參與者均需完成此四關,才算完成比賽。分項內容簡述說明如下,各關卡場地可參考附件二。詳細辦法將於賽前研習提供。
一、第一關:御風而行
  1.器材規範
  (1)大會提供:風源(功率90kw、表面截面積18英吋之工業風扇)。
  (2)自備器材:風力車體的材料(以生活中易取得的環保回收材料如寶特瓶、鋁箔包或飲料紙盒等)、
     適用的附屬材料(如:吸管、竹筷、橡皮筋、厚紙板、廢光碟、顏料等),若有風帆設計限使用保
     鮮膜(大小、厚度、廠牌不限)。
  (3)作品製作:由參賽者取用適當的材料與工具,現場裁切製作,大會全程不提供電源。
     組裝完成之風力車大小以不超過40Lcm x 40Wcm x 40Hcm為限。
  2.場地:在磨石子地板上以線條繪出一寬100cm、長2000cm之直行車道,從起點基準線開始每100cm處繪有
      一條計分標示線。大會提供之風力扇最前緣距離起點基準線後方1m處。
  3.比賽規則
  (1)風力車設計與製作時,動力來源為大會提供之風扇風力,不能自行產生動力。
  (2)車體造型不拘,但車體大小之設計必須遵照大會規定,並請確實遵守使用器材的規範,
     市售的現成車體或車輪均不符合規定。
  4.計分方式:評分項目分為「行車距離」與「造型創意」兩項
  (1)「行車距離」評分:前進距離以每100公分可得5分,累加計算。每台車可以跑3次,取
     其中兩次較佳成績計算平均值。
  (2)「造型創意」評分:針對創意造型、美觀、穩固性等加以評分。(滿分為100分)
  (3)關卡總分:將前述兩項評分依4:1比例計算。
二、第二關:迴力車
  1.器材規範
  (1)大會提供:大會不提供器材、電源及其任何相關設備。
  (2)自備器材:參賽模型需現場製作,車體大小不限,所需器材如寶特瓶、紙盒、橡皮筋、
     竹筷、木棒、吸管、牙籤、橡皮管、厚紙板、廢光碟等。
  (3)作品製作:參賽者請利用「寶特瓶」做成車體,並以橡皮筋的彈性位能設計為車體動力,
     但須注意橡皮筋不可做成發射台,動力裝置必須在車體上。
  2.場地:在磨石子地板上以線條繪出一寬100cm、長2000cm之直行車道,從起點基準線開始每50cm處
      繪有一條計分標示線。
  3.比賽規則
  (1)參賽選手需利用橡皮筋做為迴力車動力來源。不可用橡皮筋做成發射器,而須將橡皮筋做在
     輪軸上,做成迴力車。
  (2)比賽開始時,參賽選手請將迴力車轉動到發射狀態,放至起跑點釋放,不得用手推車,違者以零分計算。
  4.計分方式
  (1)準備起跑時,車體前緣對齊起點基準線,每台車可以跑3次。
  (2)起跑開始後,迴力車移動距離0~50cm計分2分;迴力車移動距離50.1~100cm記分4分;
     迴力車移動距離100.1~150cm記分6分;以此類推。
三、第三關:磁動停車場
  1.器材規範
  (1)大會提供:大會不提供器材、電源及其任何相關設備。
  (2)自備器材:所需器材,如:寶特瓶、紙盒、橡皮筋、竹筷、木棒、吸管、牙籤、橡皮管、厚紙板、廢光碟等。
  (3)作品製作:車體大小以25Lcm×13Wcm×13Hcm為限。在車體任意位置黏上一至數個永久磁鐵,請自行設計黏貼位
     置作為環保車控制方向之用。
  2.場地
  (1)磁動停車場:將尺寸為220cm×180cm之大木板水平放置於地板上,沿木板邊線設計數個長40cm、寬30cm之小方格,
     當作停車位。
  (2)磁場控制區:在加速跑道與水平木板接觸的地方,劃一個長40cm、寬30cm的紅線方框,當作磁場控制區。
  3.比賽規則
   每一個停車格均有標示分數,當環保車駛入該停車格即可得到該格標示之分數。若環保車的輪胎跨越兩停車格,
   則採計較低之停車格分數。若環保車無輪胎,則以車身最外凸出部分所跨越的區域來決定。
  4.計分方式:正式比賽時,每組有4分鐘時間,第1分鐘可做裝置準備及練習之用,第2~4分鐘,每組必須完成3次正式
   計分比賽,並採計其中2次較佳成績加總計分。
四、第四關:圓滿成功
  1.器材規範
  (1)大會提供:小馬達、附開關之3號電池盒、小型扇葉片各一個。
  (2)自備器材:3號電池2顆、自製環保車之材料(如:寶特瓶、鋁箔包或紙盒等)及可能用到之工具,如:美工刀、
     鐵絲、雙面膠、三秒膠等等。
  (3)作品製作:由參賽選手利用生活中易取得之器材,如寶特瓶、鋁箔包或紙盒,並使用大會提供的馬達、附開關的
     3號電池盒、小型扇葉片,於比賽當天現場裝置完成一簡單的「環保汽車」。
  2.場地:為一內圓半徑20cm、外圓半徑40cm之同心圓軌道,軌道再均分為5等分之格子,每格配置適當的分數。
  3.比賽規則
  (1)市售之現成車體或現成車輪均不符規定,規格審查未通過者,成績不予計算。
  (2)車體形狀不拘,但須可讓評審目視到車輪位置,以方便計分,若無法辨識,則以車體四周最外端位置計分。
  (3)寶特瓶、鋁箔包或紙盒可自行切割成所需要之形狀或大小,但須可承載電池、馬達、扇葉等之重量。
  4.計分方式:每完整繞一圈可得10分,先計算總圈數,再加上輪胎離開軌道處之位置或時間終了時之位置判別得分,
   二者相加即為一次所得分數。可以跑三次,每次時間為20秒。
玖、活動流程:
一、賽前研習:96年11月6日(二)14:00~16:30  地點:大直高中學生活動中心

時間 活動內容 主持/主講人
14:00~14:30 報到 設備組
14:30~14:40 致歡迎詞 楊校長世瑞
14:40~16:30 活動說明 陳秉貴老師、賴盈至老師
林准儂老師、羅 紳老師
16:30~ 賦歸  

二、比賽當日:96年12月1日(六)08:00~17:00  地點:大直高中學生活動中心

時段 活動內容
08:00~08:30 報到(請攜帶學生證)
08:30~08:40 競賽方式與流程說明
08:40~09:00 致歡迎詞
09:00~10:00 第一至四關作品製作與練習
10:10~12:00 闖關競賽
12:00~12:50 午餐充電時間
13:00~14:50 闖關競賽
15:00~16:00 成績彙整
16:00~16:30 評審講評與頒獎
16:30~ 賦歸
拾、計分方式與獎項
每關卡按分數計算方式,列出各隊名次,再將四關之名次相加,按總名次錄取一等獎一隊,二等獎最多三隊、三等獎最多八隊。總名次若出現相同時,依「磁動停車場」關、「圓滿成功」關、「乘風而行」關、「迴力車」關之順序,在競賽名次中出現較優者為先;若仍同名,則依原始分數總和高者為優先。
拾壹、獎勵方式
一等獎一隊,頒發禮券貳仟元整,每人獎狀乙紙。
二等獎至多三隊,每隊頒發禮券壹仟元整,每人獎狀乙紙。
三等獎至多八隊,每隊頒發禮券陸佰元整,每人獎狀乙紙。
拾貳
本次競賽得獎作品所有權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,得獎者不得有異議。
拾參
經費部分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6年度經費項下支應。
拾肆
承辦本活動之工作人員於活動結束後,由教育局予以敘獎。
拾伍
本實施計畫陳報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之,修正時亦同。